物理学院专业(类)准入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丽玫发布时间:2021-06-30浏览次数:465

根据学校《关于修订2021级本科生“专业集群内选择专业类、转专业(类)、专业类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道德品质、兴趣特长等,择优选拔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申报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要求高考时为理科考生,不接收文史类专业学生;

3、高考时选考科目为物理;

4、截止转专业之前的所修课程无挂科记录,大学物理科目无补考,补考科目不超过2门;

5、针对特殊专长学生(参加中学生物理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级以上;或者物理志趣明确,有相关深入学习和研究的经历)由学生填写自荐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接收计划

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类)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20%;接收特殊专长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类)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3%。

说明:由于物理学院应用物理学专业2020年开始招生为“强基计划”,转入物理学院应用物理学专业的学生按应用物理学普通班管理,大二时,根据学生志愿,可以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大四保研时,按照具体保研要求参加全院参加保研学生的保研排名;不进入“强基计划”的本硕连读计划。

四、工作流程

1、成立接收转专业考评小组,组长由物理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领导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转专业学生接收计划、资格审查及专业考核等工作。

2、考评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对申报转入学生进行初选。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参加面试学生人数为本专业可接收名额的120%。初选依据为学生总学分绩在各自专业排名的相对百分数。对特殊专长学生,由考评专家组根据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情况确定是否参加面试。

3、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入考核环节,由考评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并给出具体考核分数。

4、按综合考评总分数排序,由高到低接收,额满为止。不参加面试的学生,取消转入资格。

5、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公示3日。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本科生院审批。

6、获批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依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综合考评成绩需达到85分以上,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人数未达到额定接收人数的情况下招收第二志愿学生。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方式:综合考评成绩(最高150分) = 平均学分绩(最高100分)+面试成绩(最高50分)。

面试成绩分布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25分)

 对原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情况(满分15分);

 外语水平和能力(满分5)

 对本专业的情况了解(满分5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25)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兴趣爱好、身心健康状况等(满分10分);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满分10分);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5分)。

说明:(1)不参加面试,取消转入资格。

    (2)若学生出现成绩和佐证材料造假等不端行为,取消转入资格。

六、对原专业大一学分绩认定、课程补修等的要求

       毕业审核以完成的大一年级原专业课程为准,要求补修的课程合格即可。

    在原专业修过《微积分》,总学时低于160学时(每学期80学时),须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是否于下一学年补修。

进入各专业后,根据学生所修的《大学物理》课程所掌握的内容,确定是否补修相关的普通物理基础课。

保研学分绩认定:转专业之前的按原专业学分绩计算。

七、其它

本办法从2021级开始生效实施。

 

 

 

 

 

 

 

 

                                                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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