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制度
1、实验室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实验室主任为安全小组第一负责人,安全小组负责实验室的日常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检查等工作。
2、每个房间都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房间安全工作。安全负责人每天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气等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3、实验室的钥匙不得出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所有实验室内一律禁止吸烟。
5、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附近做实验和使用明火。
6、对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放在安全的保险柜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7、使用各种仪器设备都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种电气设备使用完毕一定要断开电源,要经常检查室内电源设备,下班后要断开室内总电源。实验设备运行中,禁止在各种旋转、危险等部位站人。
8、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室的性质及所使用设备的特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报警设备。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学会正确使用所配的安全器材。安全器材必须定期检查或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改。
9、实验室用电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室内外用电线路要规范、安全,老化线路要及时更新。不得违章用电。
10、实验室一旦发生火灾、化学危险品、毒气等安全事故,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补救,并迅速拨打119、120等报警、求救电话,及时通知学校安全保卫及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室一旦发生偷盗事故,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保卫及实验室管理部门。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的建立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历届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分工、考核、奖惩、培训等情况。
3.实验室人员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论文、专著、鉴定、专利、获奖等情况。
4.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如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各类学生上课情况、学生实验报告范本、成绩记录、实验项目开发、学生竞赛、学生课外实验实践情况记录等。
5.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总台件数及金额、固定资产帐卡、随机技术手册;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此条记录内容保存在校档案馆)
6.单价20万元(含)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申购报告、领导批复;开箱记录及装箱单、安装调试记录及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使用、维修、故障、事故记录等。(此条记录内容保存在校档案馆)
7.自制设备的任务书、技术总结报告、鉴定材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8.实验室用房及环境条件的各种技术资料。
9.实验室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10.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和本实验室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
1.实验室设专人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编号、存档等工作。
2.实验室主任应督促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时将自己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交给档案管理员。
3.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保管期限分长期、短期和与设备共存三种。
4.学生上课情况、实验报告、成绩记录、实验项目开出情况记录属短期保存资料。
5.仪器设备的有关资料应与设备共存,即保存至设备报废之日为止。
6.除上述两项资料外,其它资料均应长期保存。
7.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借阅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
8.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要相对稳定,如工作变动应做好交接工作。
三、学生实验守则
1、到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
2、上实验课前,学生必须按照相关实验室的教学管理规定,对所做的实验进行充分预习,经指导教师考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3、学生应独立或者按小组分工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对有危险性的仪器设备,在启动设备之前,需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
4、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的结果。不许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实验无关的场所。
5、实验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及有关操作规程。
6、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断电并报告指导教师。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7、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处置。
8、实验做完后,需先经指导教师审查数据并签字,然后再将仪器设备按原样整理完毕,清理实验室。在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去。
9、学生必须认真做好实验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教师批阅。
四、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1、仪器设备是实验室进行实验的重要物质基础,各实验室要建立严格的仪器设备使用制度,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不规范使用。
2、各实验室要有专职人员管理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掌握仪器的特性、使用方法。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方法进行,仪器使用完毕后,要求学生及时把仪器设备复原。
4、实验前,实验前实验技术人员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实验后,应进行擦试、校验、复原工作。
5、仪器设备要帐、物、卡一致,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等要填写清楚。每学期末要清查一次帐物,并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情况。
6、为了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经本实验室主任批准,由个人保管、使用的产权属于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办理个人保管手续,并在所在单位备案,任务完成后,保管人要及时归还所借仪器设备。
7、仪器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
8、实验仪器设备尽可能固定位置,不得随意移动,不得自行拆改。
9、单价20万元(含)以上精密、贵重、大型、稀有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操作规程、实行专人使用操作、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定期检定和凭证上机制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责,要认真做好使用、维护记录,管好设备档案资料,有权监督检查上机人员的操作情况,对违反操作规程或有损仪器设备安全的行为有权劝告制止。
10、仪器设备的借用,必须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归还时应该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五、实验室材料管理办法
1、实验室的材料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元器件、零配件等。
2、实验室要配备责任心强,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实验室材料管理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3、实验室要建立《消耗材料帐》。管理人员要做好材料消耗记帐、出借等工作,做到物品进出手续齐全清楚,经常保持帐物相符。
4、借给个人使用保管的物品,借用手续要清楚,不用时要及时回收,损坏、丢失的要按章赔偿。
5、各实验室要建立物品采购验收制度,采购人员购回的材料要由本单位有关管理人员验收。
6、对需要加强控制管理的物品,应指定专人管理。
六、工作人员岗位责任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各项工作任务。
3.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4.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5.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二)、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按教学计划编写实验讲义,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实验方法,不断更新实验内容。
2.认真备课,做好课前的准备和课上的指导答疑,批改实验报告,保证教学质量。
3.参加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到“三育人”。
4.初次上岗的实验教师要试讲、试做。
(三)、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和贯彻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各项工作。
2.掌握本实验室的各项实验的原理和实验技术,熟练地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使用,对部分仪器设备能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
3.根据实验室主任和实验课教师的要求,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及辅助工作,能编写部分实验教学指导书,完成实验任务。
4.参加实验技术研究与试验工作,完成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
5.做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
6.保证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创造洁净、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使实验室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验室工人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工作。
2.协助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3.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实验室教学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为加强教学运行经费(以下简称经费)的科学化管理,使之高效率、高效益地为一线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经费的使用范围:教学仪器设备、材料、维修、维护、更新、自制、劳动保护等。
3、经费的使用实行集中资金、确保重点、突出特色、注重效益的原则,集中财力,重点用于教学改革力度大、教学思想先进以及受益面广的项目。
4、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增强经费使用的责任感。
5、对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落实和实施。
6、项目的建设要严格按立项内容进行。如需变更,必须提交相应的申请报告和论证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7、仪器设备、材料购置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实施。在购置仪器设备、材料时,需要建立至少由三人组成的设备采购小组,认真调查市场行情,确定购置计划。
8、仪器设备、材料购置完成后,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提交完成项目情况的总体报告。并主持仪器设备、材料验收工作。
9、凡通过验收的自制设备,必须到物资管理部门登记固定资产。
10、若购买的仪器、材料无正当理由而拖延购置时间,致使仪器、材料无法按计划验收。对由于非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的应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