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和研究工作。结合物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 占应参评学生总数 百分比 | 学业奖学金 (元) |
一等 | 40% | 10000 |
二等 | 40% | 7000 |
三等 | 20% | 2000 |
2.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
1.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校本部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
2. 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后,执行博士奖助学金。
四、评定原则
1.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2.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范围为50%,成绩评定的具体算法参见《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奖优与黄牌的规定》。
4.开题报告占30% (包括文字部分与答辩表现,各学科点考核)
优秀 [27分-30分]
良好 [24分-26分]
中等 [21分-23分]
及格 [18分-20分]
不及格 0分
其中,“优秀”不超过25%,“及格、不及格”不少于15%。
5.课题工作情况占5% (导师考核)
课题工作认真刻苦、成绩突出 4-5分
课题工作按计划正常展开 2-3分
课题工作不认真,未按计划进行等 0-1分
6.研究生获奖加分占5% (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国家级三好学生 5分
省级三好学生 4分
校三好学生标兵、优干标兵 2分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 1分
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0.5分
7.科技竞赛、科研成果获奖及专利、发表论文等加分占10%。
获奖 | |||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一等奖 | 4分 | 3分 | 2分 |
二等奖 | 3分 | 2分 | 1分 |
三等奖 | 2分 | 1分 | 0.5分 |
文章 | |||||||
SCI | EI | 核心期刊、国际会议 | |||||
物理类 | 非物理类 | 2分 | 1.5分 | ||||
中科院一区 | 中科院二区 | 其他 | 中科院一区 | 中科院二区 | 其他 | ||
10分 | 5分 | 4分 | 5分 | 4分 | 3分 |
注:① 硕士期间完成者第一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院、且署名中有自己导师的成果才可加分。
② 发明专利:授权的,按国家级一等奖加分;
③ 实用新型:授权的,按省部级一等奖加分;
④ 表中各项加分是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时所加分数,若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按相应分数的30%加分。如果研究生为第二完成者且第一完成者为自己的导师时,等同于第一作者,其他情况正常排序。
⑤ 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时按10分计。
以上所有条款由物理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学院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