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物理学院关于评选推荐 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细则

发布者:杨承熹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2074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现将物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体育锻炼,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包括但不限于青年大学习及学习强国,主要参考毕业年度数据)。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德育方面的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但不限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抗疫志愿服务奖”“十佳学业帮辅志愿者”“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英才”“五四奖章”等。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无成绩要求,但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至202431日前,包含管理范围内的英才学生及在威海校区培养的博士生),评选比例为本届毕业生人数的10%,向下取整,具体名额可于学工系统申报页面查询,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分批次发放优秀毕业生证书。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320           学院发布评审细则;

321-324  学生在学工平台(xg.hit.edu.cn)进行申报,提交佐证材料

325-46   学院进行材料初审、组织联评会并公示;

47-420   学校评审、结果公示。

三、评选组织成员

组长:吴严、田浩

副组长:张宇、隋郁、王先杰、陶海亮、丁卫强

评审小组成员:吕喆、张学如、霍雷、王健、张耀辉、张景波、王玉晓、刘树田、侯春风、王晓鸥、袁承勋、李均、曹永印、孟庆鑫、任延宇、秦必达、张丽玫、杨承熹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开展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评选细则(包含研究生文章情况认定说明),报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备查。

2.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符合评选条件中第4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3.对于在国防航天等重点用人单位就业、基层就业、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将积极选树宣传。

4.学校将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放证书。

五、有关要求

1.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学工系统中的个人描述

2.学生应如实申请,不符合申报标准或者申请材料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3.超过截止时间的申请视作无效,未按时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

4.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承熹   

联系电话:0451-86413245  

联系邮箱:wulixg@126.com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320

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