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院2025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

发布者:张丽玫发布时间:2024-07-31浏览次数:209

哈尔滨工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院攻读研究生。我校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1.我院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2.我院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均为5年,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3.继续鼓励推免生提前攻读部分研究生课程,以便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具体要求及选课办法可于秋季学期查看研究生院网站(http://hitgs.hit.edu.cn)教学工作安排通知。

4.推免生在录取后可先期与优秀导师进行互选,提前接受导师指导,并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具体申请流程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为准。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3.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方向)、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系统方向)、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磁场与天线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等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6.定向生申请须提交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书。

7.我院仅招收全日制推免生。

8.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推免生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申请我校推免生的程序说明如下:

1.考生可通过“哈工大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选拔的报名。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我校将开通“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登录我校研招办网站:http://yzb.hit.edu.cn),接受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

1)已经报名“暑期夏令营”的考生

无论是否取得入营资格,均须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个人信息核对。考生使用夏令营报名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将自动读取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考生如不进行报名信息核对,系统默认报考志愿为夏令营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信息;部分专业夏令营系统未区分研究方向,预报名时需考生补充填报志愿专业的研究方向,否则将无法显示夏令营时填写的报考志愿信息。在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前,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报考志愿等。

2)其他考生直接登陆“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志愿信息。

每名考生可在系统中填报三个志愿(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及招生类型只要有任何一项不同,即视为不同志愿)。

2.本校考生也须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接收计划完成后,将不再接收未在系统中报名的考生。

3.九月中旬左右,考生可在系统中查询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

4.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各学院将根据接收计划、报名情况等依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报考我校的上述校内外推免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我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5. 未进行预报名和预选拔的推免生,也可直接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根据录取名额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四、审核流程

1.审核时间:申请人在完成预报名后,学院将分3批进行集中审核

2.通知形式:学校将通过预报名系统及电话(或其他形式)分批次通知学生审核通过情况,具体通知时间:

第一批   2024820

第二批   202495日  

第三批   2024916日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六、其他

1.我校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包括对考生继往学业成绩的考核和复试考核两个部分,复试采用面试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科学精神、外语水平、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身心健康以及思想品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综合素质。

申请人须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各类证书等材料,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需要提供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两封,以上材料扫描件转成PDF,命名格式为推免-姓名,发送至邮箱212213589@qq.com。如申请人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校内外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调取学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审核(此项工作一般在十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并在入学后对学生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本工作安排只适用于接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其它类型免初试的考生。符合其它免初试条件考生的招生工作安排,可参见我校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另发)。 

4.以上未尽事宜或部分内容与后续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不符,依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4109

邮箱183977456@qq.com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有问题请及时咨询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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