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本细则旨在贯彻校本教研〔2024〕33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学分修读指导性意见》,结合物理学院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物理学院2023级及以后本科生。
二、课程体系
物理学院本科生所选择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应涵盖人文类、社会类、科学类、工程类和网络安全类五大类别。选择课程应与物理学科特点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三、学分修读要求
1、根据本科生院指导性意见,本科生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总学分不少于8学分。
2、艺术与审美模块课程选修不少于2学分,历史与文化模块中的“四史”类课程至少选修1门。
3、文化素质教育在线开放课程(MOOC)的累计认定学分应不超过2学分,对多修读MOOC课程学分不予认定。对于2023级本科生,本意见发布前已经修读的在线开放课程学分可予以认定。
4、对于应用物理学(强基计划)、应用物理学(中俄联合办学)、应用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双学士学位、应用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双学士学位、应用物理学+机器人工程双学士学位、应用物理学+智能制造工程双学士学位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学分,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数为准。且2023级及以后的上述专业本科生取消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程至少修读2学分的要求。上述第2-3项,要求所有专业学生均须按要求执行。应用物理学(中俄联合办学)的艺术与审美模块课程选修的2学分由培养方案中俄方开设的四门课程替代,分别是:俄罗斯文化艺术、文学;生命安全;俄罗斯概况;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及俄罗斯文化。
四、课程安排
物理学院教学委员会应在培养方案中制定合理的学期修读计划,并建议学生在第四学年秋季学期前完成所有学分修读。
每学期选课时,各系应向学生提供此类别课程修读学分提示。
五、学分认定
学生赴校外交流1个学期及以上的,在外学习期间,若修读的课程与本校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内容相近,则返校后可申请学分认定。若已认定为其他类别课程学分的,则不可重复认定。
六、附 则
本细则由物理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