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细则

发布者:刘丹阳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评选办法》(哈工大研〔2026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激励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当年申请学士学位的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论文(设计)包含当年3月、6月申请授予学位或已于前一年年9月、12月获得学位的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应届本科生人数的5%。

学院每个答辩组推荐1-2名学生至学院答辩委员会综合论文学生无需答辩组推荐直接由答辩委员会审查。答辩委员会根据各答辩组推荐情况,结合论文质量,择优推荐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评选标准

参评论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面向所在专业领域的学术问题、理论问题、现实问题、技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章节体系完整,设计合理,逻辑结构严谨,语言表述符合学术或行业撰写规范,层次清晰,图表规范,体现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科学素养,反映申请人初步具备独立从事学术研究或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

3.指导教师评分90分,评阅人评分90分。评分低于90分者自动取消参评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4.答辩成绩位于本答辩组前列,且经过答辩委员会评议同意推荐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四、评审流程级时间安排

第一步:答辩组推荐(时间:答辩结束次日

各答辩组根据学生论文质量、答辩表现及评阅人评分,推荐1-2名学生至学院答辩委员会。

第二步:答辩委员会评审(时间:全体答辩组答辩结束后,分委会召开前

答辩委员会组织全体委员对被推荐学生的论文进行集中评审。重点审核:评阅人评分是否均在90分以上;论文是否符合优秀标准;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答辩委员会按评审结果形成推荐名单,递交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三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时间:毕业审核结束后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名额,结合学生论文质量、答辩委员会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最终确定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名单。

第四步:公示与上报(时间:分委会结束后三日内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证书

学校为入选学生颁发“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证书。

、附则

凡在评选过程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