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实验任课教师守则

发布者:张丽玫发布时间:2019-07-03浏览次数:398

. 备课

1.物理实验教师必须备好本组分管的全部实验,写出每个实验的教案及第一章所留习题的解答,并在上课前交给教学质量监督组检查备案。备课未达标的教师不得上岗。

2.新任课教师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上课前,各组必须认真组织试讲。

. 上课

1.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教师要提前5分钟到岗,严格按教研室规定下课;教师迟到10分钟为教学事故。

2.要严格按照教研室规定,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并给定预习分。

3.上课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不得在上课时间批改实验报告或从事与本教学无关的事情。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投在指导学生实验上。

4.实验课上,教师要注意自身的言传身教作用。应注意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科学精神的培养,注意因材施教,教书育人。

5.学生实验完成后,教师应要求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并进行检查,然后再签字。下课后,任课教师要与实验室值班人员进行交接。

6.教师应严格按课表进行教学,不得自行调课、串课,如有特殊情况需串课,应在组内进行协调,并由组长批准报实验中心备案。期末按每人实际上课学时上报。

. 批改报告

1.实验报告要及时批改,一般情况下收到报告一周内应批改完毕。

2.实验报告应认真批改,准确评定分数,对学生在实验中和在实验报告书写中反映出来的认真程度、理解深度、科学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给予必要的评语。

以上守则希大家严格遵守,具体执行情况作为每人年度岗位考核的依据。

 

                                       物理学院哈工大物理实验中心

                              201973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