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条例

发布者:张丽玫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次数:368

   为了提高物理学院的教学管理水平,改进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 增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 特成立应用物理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

   一、教学督导专家组是物理学院本科教学组织,管理的重要监督、咨询和参谋的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对教学活动运行状况实施评价、监督和诊断,并及时向学院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学工作。

   二、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由学院聘请责任心强、为人师表、热爱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组成。

   三、教学督导组专家评价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如下:

   (1)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应坚持经常听课, 了解物理学院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每位成员每学期要听课 4 次以上。

   (2)教学督导专家组每次听课后,核对教师姓名,认真填写课堂教学质量专家评价表,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质量等作出评价。

   (3)教学督导组对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准备、教师辅导、每组实验人数、学生操作、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实验中心每学期的前两周将本学期实验安排报教学督导 组,以备专家检查。

   (4)教学督导组对教学文件要进行抽查,包括抽查任课教师的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日历、教学大纲等。对每学期的试卷要进行检查, 分析试题是否合理, 学生成绩分布情况等,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5)毕业论文检查。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检查。每两年对毕业论文进行一次抽样评阅,按照教育部毕业论文评价指标评价毕业论文质量。

   (6)若发现有停课、串课现象,应与学院核实教师是否履行正常手续。对教学严重不认真,出教学事故的及时向学院反映。

   四、教学督导专家组对物理学院的教学进行监督和指导,把握物理学院的教学方向,对物理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讨论成熟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教师,以便教师对自己的教学情况有所了解,改进教学工作。

  五、教学督导专家组对教师教学情况给出的评价,将作为学院岗位聘任、评优的重要参考意见。教学督导专家组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按学校制定的专家评教标准执行,做到公正、合理。对教师教学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认定需由专家组长组织专家组成员认真讨论, 教师对教学质量的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述, 如有必要再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重新评议。

  六、物理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要经常学习、研究教育理论和国内外教育改革的新方向,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水平。教学督导专家组每学期应根据需要安排集中讨论,交流总结工作经验。










物理学院

2019 年 4 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