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发布者:张丽玫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377


为加强物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物理学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工作是本科学生在校阶段最后一个教学过程,是全面训练和检验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各教研室需组织教师积极严肃认真地做好毕业论文工作。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1.物理学院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3-5名教学委员成员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

⑴ 负责检查指导各教研室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

⑵ 审查批准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2.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的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必要时可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其职责如下:

⑴ 组织教师进行毕业论文的选题和论证,并将所选课题报领导小组;

⑵ 负责检查指导和把握本教研室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

⑶ 聘任指导教师,检查督促毕业论文工作及条件的落实;

⑷ 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和指导。

⑸ 负责组织实施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聘任及其职能

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教研室选定聘任,由有能力和有条件的教师担任,需符合下列必要条件之一:

⑴ 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⑵ 博士后任指导教师时,需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共同指导;

2.一名指导教师一般可指导两名学生。

3.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工作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经常与学生面对面地交流与指导。指导教师应从培养综合素质的角度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育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⑴ 制定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进度计划;

⑵ 安排和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

⑶ 指导学生进行必要的实验准备,经常检查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完成进度计划,加强关键环节的指导;

⑷ 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包括拟定提纲、撰写初稿和修改定稿等过程;

⑸ 督促指导学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需要时应进行预答辩;

⑹ 负责向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提供学生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论文质量和实用价值等方面的评价。

三.毕业论文的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和论证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教研室审查确定并报领导小组。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下列原则:

1.毕业论文的课题尽量选自生产、科研或教学实际需要的内容

⑴ 应避免与往届课题重复,杜绝反复采用相同课题;

⑵ 不允许选用教师已经完成的课题;

⑶ 不允许两人或多人选用内容完全相同的课题。

2.毕业论文选题的核心内容一般应属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范畴,优先选用本专业相关内容。

3.毕业论文选题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应符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应使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中等水平学生有发挥的余地,优良学生应有所创新;

4.包含实验内容的毕业论文选题应考虑相应实验条件,必须确保提供学生足够的实验时间,并留有余地;

5.鼓励慎重选用跨学科毕业论文课题,能使学生得到一次综合性训练,对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有益。

四.毕业论文的阶段检查

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毕业论文过程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

1.开题检查

论文题目选定后4周内,学生应依据“毕业论文任务书”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资料查阅、外文翻译、文献综述、方案论证和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并完成开题报告。由教研室组织开题报告的检查,内容包括:

⑴ 学生对课题内容和要求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⑵ 学生对课题背景、意义和技术路线的了解;

⑶ 外文资料的翻译与阅读理解水平;

⑷ 任务是否饱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⑸ 实验和计算的基础条件是否满足论文课题的需要。

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2.中期检查

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后第10周由教研室组织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⑴ 毕业论文工作是否按计划完成;

⑵ 存在的困难和解决方法;

⑶ 学生的工作态度,包括出勤、日志、纪律和团结等方面情况;

⑷ 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情况;

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应当场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并立即报请领导小组核准。

3.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大约在论文工作的第14周进行,在论文的文字处理工作前由教研室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⑴ 学生是否已按毕业论文任务书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

⑵ 考勤和毕业论文工作日志情况;

⑶ 理论推演和实验数据是否合理、完备和可靠;

⑷ 对实验和软件等进行现场运行演示;

⑸ 注意发现创新内容,并加细研讨检查。

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一周内重新验收,仍不合格者,报请领导小组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五.毕业论文的答辩

1.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毕业论文答辩小组

⑴ 教研室负责聘请3-5名教师组成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⑵ 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其中至少有2名教师具有高级职称;

⑶ 若需要可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小组长一人,负责本小组的工作;

⑷ 需要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须报请院长批准。

2.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⑴ 学生至少在答辩前两天将毕业论文全部资料和指导教师评语交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聘请评阅教师审阅,评阅教师需给出评语;

⑵  以上各项通过后学生方可参加答辩。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约3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15分钟,要有详实的理论、实验和仿真结果。回答提问约15分钟,并不少于4个问题;

⑶ 学生答辩后,由答辩小组初评给出成绩,再由答辩委员会汇总评定,给出最终分数;

3.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应综合考虑论文的学术水平、论文工作量和学生在论文工作中的表现;综合考虑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论文评阅人和各阶段检查的评价意见。

1)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开题15分,中期15分结题验收满分20分(导师成绩5分,评阅人15分),答辩满分100分。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按开题、中期、结题验收成绩占50%、答辩委员会评分占50%折合为百分制。

2)毕业论文的采分点主要包括:论文的学术水平、学生的基本能力和工作态度以及学生的答辩表现等;

3)毕业论文有创新者可增加10分。

4.毕业论文的档案管理

毕业论文的撰写应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记录表及1本毕业论文原件等资料送交物理学院资料室保管。其中优秀论文送交1本学校档案馆存档。

六.毕业论文的重答辩

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成绩较差的学生,必须在物理学院集中答辩通过方可毕业;

2.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应继续留校修改毕业论文,并在3个月内重新答辩。

 

 

 

 

                                      物理学院

                                   2019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