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院本科生论文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者:杨承熹发布时间:2022-12-28浏览次数:432

为加强物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物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毕业论文工作是本科学生在校阶段最后一个教学过程,是全面训练和检验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各专业系需组织教师积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工作。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1.物理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5-7名成员,由院系班子成员组成,其职责如下:

1)负责检查指导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

2)审查批准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3)组织开展本科生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宣传教育;

4)制定本单位本科毕业论文重复率监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办法和抽检制度。

2.系主任负责本系所属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必要时可成立“系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其职责如下:

1)组织教师进行毕业论文的选题和论证;

2)负责组织实施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毕业答辩工作;

3)聘任指导教师,检查督促毕业论文工作及条件的落实;

4)负责检查指导和把握本系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

5)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和指导;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档案材料的存档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聘任及其职能

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各系选定聘任,由有能力和有条件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一名指导教师一般可指导2名学生(原则上不超过4名)。

3.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毕业论文工作实行导师责任制,指导教师应经常与学生面对面地交流与指导,每周对每位学生应具体指导至少1次,安排毕业论文工作所需的研究条件。指导教师应从培养综合素质的角度,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育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1)制定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进度计划;

2)安排和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

3)指导学生进行必要的实验准备,经常检查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完成进度计划,加强关键环节的指导;

4)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包括拟定提纲、撰写初稿和修改定稿等过程;

5)督促指导学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需要时应进行预答辩;

6)负责撰写各过程管理环节的评语并评定成绩,向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提供学生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论文质量和实用价值等方面的评价;

7)对毕业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责。

8)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期间出差1周以上应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如因出差委托其他教师代管时应通知到学生;

三.毕业论文的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和论证由各系组织教师进行,各系审查确定并报领导小组。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下列原则:

1.毕业论文的课题必须为真题,选自科学研究、工程实践等内容。

1)不许与往届课题重复;

2)不许选用教师已经完成的课题;

3)不许两人或多人选用内容完全相同的课题。

2.毕业论文选题的核心内容一般应属于本专业或专业相近范畴,优先选用本专业相关内容。

3.毕业论文选题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应符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为优良学生留有创新空间。

4.选题应有一定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尽量与科学研究、工程实践、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与教师科研课题相结合,与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相结合;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和学科交叉;鼓励选择能够激发学生主动性和创新潜能的题目。

5.包含实验内容的毕业论文选题应考虑相应实验条件,必须确保提供学生足够的实验时间。

6.选题经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使用。

7. 学生选定题目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于中期检查前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8.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确定本科毕业论文任务书,说明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内容、技术指标以及进度安排,报领导小组审批。任务书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时指导教师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报系毕业论文指导小组批准,并报学院领导小组备案。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在外单位进行的本科毕业论文,可由外单位拟定课题,但审题工作需按本条规定执行,必须有1名本院指导教师负责。选题、审题工作应在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前完成。

四.毕业论文的阶段检查

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毕业论文过程由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的检查小组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每个检查小组由不少于3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安排一名小组秘书记录和材料收集存档。

1.开题检查

论文题目选定后4周内,学生应依据“毕业论文任务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资料查阅、文献综述、方案论证和论文工作进度安排等工作,并完成开题报告撰写。由系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组织开题报告的检查,内容包括:

1)选题是否合适;

2)学生对课题内容和要求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3)学生对课题背景、意义和技术路线的了解;

4)外文资料的翻译与阅读理解水平;

5)文献综述是否充足、方案论证是否合理;

6)任务是否饱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7)实验和计算的基础条件是否满足论文课题的需要。

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应在1周内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毕业论文重修。

2.中期检查

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后第10周由系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组织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毕业论文内容与题目是否一致、论文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

2)毕业论文工作是否按计划开展,进度是否正常;

3)存在的困难和解决方法;

4)学生的工作态度,包括出勤、日志、纪律和团结等方面情况;

5)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情况。

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应在2周内进行二次中检,未通过者本科毕业论文重修。

3.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工作应在答辩前1周完成,各系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组织实施,并确定答辩委员会。主要内容包括:

1)学生至少在结题验收前两天将毕业论文全部资料和指导教师评语交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聘请评阅教师审阅,评阅教师需给出评语;

2)学生是否已按毕业论文任务书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

3)理论推导、仿真模拟和实验数据是否合理、完备和可靠;

4)注意发现创新内容,并加细研讨检查;

5)对论文进行评阅,撰写论文评语,并给出评阅成绩;

6)结合重复率检测结果、指导教师意见、评阅人意见确定需要参加集中答辩的学生。

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一周内重新验收,仍不合格者,报请领导小组取消本次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延期答辩。

五.毕业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毕业论文答辩小组

1)专业系毕业论文指导小组负责聘请3-5名教师组成本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设主任1人(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设答辩秘书1人;

2)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其中至少有2名教师具有高级职称;

3)答辩委员会名单由领导小组审批,并张榜公布;

4)若需要可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小组长一人,负责本小组的工作;

5)需要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须报请教学院长批准。

2.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学生最晚于答辩的前3天,将本科毕业论文成果材料提交答辩委员会。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约20-3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8-10分钟,回答提问时间不少于10分钟,答辩时学生应该作详实的理论、实验和仿真结果报告;

2)学生答辩后,由答辩小组初评给出成绩,撰写论文答辩评语(答辩优秀者须有优秀评语)再由答辩委员会汇总评定,给出最终分数;

3.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学院制定成绩评定规则,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应综合考虑论文的学术水平、论文工作量和学生在论文工作中的表现,综合考虑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论文评阅人和各阶段检查的评价意见。

1成绩由部分组成:开题15分,中期15分,结题验收满分20(导师成绩5分,评阅人15分),答辩满分100分。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按开题、中期、结题验收成绩占50%、答辩委员会评分占50%折合为百分制

2)毕业论文的采分点主要包括:论文的学术水平、学生的基本能力和工作态度以及学生的答辩表现等;

3)毕业论文有创新者可增加10分。

4)原则上90-100分的优秀论文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数的20%,80分以下的论文不得低于本专业学生数的20%。

 领导小组审定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组织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

4.存档毕业论文的提交

毕业论文的撰写应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毕业生离校前,应提交最终定稿的本科毕业论文及有关材料。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由学院长期保管,本科毕业设计过程管理记录表及1本毕业论文原件等资料送交物理学院资料室保存至少5年。存档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应保持一致。优秀毕业论文装订本(1本)送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六.毕业论文的集中答辩和缓答辩

1.论文结题验收中推荐的优秀论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进一步按比例推举最佳的论文,参加学校百篇优秀本科论文的评选。

2. 在论文结题验收中,排名靠后者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答辩。

3.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成绩较差的学生,必须参加物理学院集中答辩,通过后方可毕业;

4. 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应继续留校修改毕业论文,并在3个月内重新答辩。

七.校外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

1. 学生确需到校外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的,本人应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批同意后应与学生、对方单位签署三方协议,协议应明确校内外指导教师责任分工、过程管理、成绩认定、成果归属及安全、保密等有关事项。

2. 校外本科毕业论文必须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由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按协议对学生本科毕业论文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及时检查督促、保证进度和质量。同时必须有1名校内责任指导教师,该教师必须对校外本科毕业论文研究领域熟悉。

3. 在境外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为公派交流学生。其本科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 成绩评定等由学院明确相关要求,或按照相关培养协议执行。境外交流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要求与校内相同。

八.质量监测与评估

1. 学院将答辩、检查的相关安排于3个工作日前报送本科生院,针对督导专家检查后反馈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2. 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学院制定本单位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办法和抽检制度。

3.每年9月至次年2月,学院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完成上一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有关工作。

4.经校学位委员会认定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校学位〔2015 〕28号)处理。

九、材料存档

1.学院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本科毕业论文材料的归档工作。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由学院长期保存,纸质版装订本、图纸等成果保存至少5年。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本(1本)送交学校档案馆永久存档。

2.学院将每位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过程管理材料装订成册,保存至少5年。